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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共同印发《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是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聚焦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迫切需要;是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守正创新,丰富和发展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的迫切需要;是积极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传播中国声音、中国理论、中国思想,提升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国际影响力和感召力的迫切需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努力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不断走向深入,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各族人民心灵深处,助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要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的方向和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从理论主题、体系框架、内在逻辑、概念范畴等方面作出系统性学理性阐发,深刻阐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原创性论断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深化民族、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等概念内涵外延的研究,与时俱进加强对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国情以及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等基本关系范畴的研究阐释。加强中华民族史研究,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高度掌握历史叙述权和话语权,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工程,全面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历史,深化对党的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的准确把握和规律性认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围绕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研究。

《意见》强调,要建立和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夯实和完善学科基础。鼓励多学科共同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优化民族学学科设置,构建适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的学科专业体系。创新学术研究组织方式,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基础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更好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各部门委托课题的牵引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定榜揭榜”“挂帅攻关”、定向委托等选题定题、申报评审机制。完善学术研究成果的评价考核机制,以质量、绩效为核心,尊重科研活动规律,重视研究成果的原创性贡献、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对优秀的理论实践创新成果,在评奖推介、智库建设评价、专业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加强融通中外的话语能力建设,推动加强学界与民族工作职能部门、各类媒体、社会大众和国际社会的对话交流,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际传播特点的中国民族理论政策话语体系。

《意见》提出,要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新型智库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总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建设经验,推动基地建设提质增效,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分类指导,支持各地区立足实际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基地)等相关智库。健全民族工作重要政策、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将征询专家学者意见纳入决策流程。稳步壮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队伍,支持创新团队建设,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相关专项人才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中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招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方向的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意见》要求,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统战、宣传、教育、民族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在政策保障、经费投入、人才培养、成果发表等方面对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提供支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出台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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